我的真心话(六)一场特别的法会
四月,美好的四月,春天中的春天,就这样又一次无声无息地滑过,滑过指缝,滑过梦想,滑过寂寞,滑过悲伤。
四月,花儿吐艳、柳枝婀娜,碧水传情、山峦叠翠,处处芳菲浸染,却跳动着我无法剥离的心痛。
四月美在清明,也美在谷雨。

坐在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快客,我思绪万千,那年的谷雨这天,在古黄河边的一个村庄,我和他举行结婚仪式,大办宴席,亲朋好友聚集,大吃大喝欢喜无比;第二年的清明节过后,还是在同一个地方,为庆贺我们的儿子出生又是一场宴席大办,更是热闹非凡。
每每想起这些往事我都会心痛,都会悲伤,那些在宴席上被杀的众生,都是无始以来在六道轮回转折中的亲人啊!他们是与人一样的,只是聪明度不同,形象不同,但灵知心识都是同的,所以从现实中才会看到有的动物还会救人,有的动物会做数学,有的会唱歌,有的会跳舞、弹钢琴。所以,我们应该保护牠们,不应该杀害牠们。
杀生的「生」,是指一切有生命能活动的动物。牛羊鸡狗,蚊虫蝼蚁,固然都是动物,人也是动物之一,不过人类比较有理智,所以为万物之灵长。凡是用刀、枪、毒药,或任何一种残忍的手段,去杀害人或其他的生物,这都叫做「杀生」。
杀害的方法:如果是自己亲身去杀的,这是身业犯罪;如果是指使或者口头同意别人去杀害的,这是口业犯罪;如果是见杀随喜,也就是说看到别人在杀害,自己内心起欢喜的,这是意业犯罪。对佛教来说,以上皆是违犯了「不杀生」的戒法。
一切众生,只要是有生命的,谁不贪生?人是万物之灵,知道要求长寿,保全生命,其他的生物虽然不比人类聪明,但是求生之心对於所有的众生都是一样的。无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当人类要伤害牠们的时候,便知道赶紧逃命,当牠们饥饿的时候,也知道四处寻食, 因为牠们也是要活下去的。
杀生是十恶业之一,在佛法戒律中是绝对禁止的。造了杀害众生的恶业,必然堕落恶道受种种的苦,等於是杀害自己。
在《大智度论》中记载,佛陀曾向一位名叫难提迦的居士,谈到杀生的罪状。
佛说:「杀生有十罪,何等为十?
一者、心常怀毒,世世不绝;
二者、众生憎恶,眼不喜见;
三者、常怀恶念,思惟恶事;
四者、众生畏之,如见蛇虎;
五者、睡时心怖,觉亦不安;
六者、常有恶梦;
七者、命终之时,狂怖恶死;
八者、种短命业因缘;
九者、身坏命终,堕泥犁(地狱)中;
十者、若生为人,常当短命。」

经过几个小时的颠簸,我们来到了一座古老的寺庙临沂青山庵,当我向当家师说明来意,“能否为婚宴上所杀害的众生做做佛事?”
因缘成熟,一场特别的法会诞生了。
在庄严的大雄宝殿,主法师首先为婚宴上和吃喜面宴上所伤害的所有众生举行了佛教的皈依仪式,为牠们赐法号统一叫“昌善”,又宣讲了什么叫皈依,什么叫三宝,略示“五戒”的含义。接着就是弥陀法会,诵《佛说阿弥陀经》,超度咒等等回向给这些众生,愿牠们早日脱离轮回苦海。

这场法会让我震撼,出家师们的唱诵让我法喜,她们的慈悲付出让我感恩涕零,有这样的出家师,有这样的寺庙是众生的福报。
法会结束,我依依不舍离开了寺庙,暂时离开了令我尊敬和牵挂的出家师们,我发自内心的祈求十方诸佛菩萨加持这座寺庙和出家师们,愿他们弘扬如来正法,福慧圆满,早证菩提!!
撰文:千里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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